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于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一式2份);
(2)《新沂市勞動合同制職工退工停保花名冊》(一式3份);
咨詢電話:0516-889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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