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發生工傷怎么辦?
多重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發生工傷誰負責?
這些問題都有解決辦法了!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蘇人社規〔2020〕4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增非全日制的勞動者、多重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單獨參加工傷保險;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稅務局關于《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0〕6號)文件精神,自2021年2月1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實習生可單獨參加工傷保險。
四類人員納入政策范圍
1.非全日制的勞動者:指從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累計時間不超過24小的勞動者。用人單位為招用的非全日制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的,應持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2.多重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指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可在其參保期間,為其單獨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3.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是指用工單位招用的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年齡不超過65周歲、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工傷保險。
60周歲≤男性≤65周歲
50周歲≤女性≤65周歲
4.實習生:實習生是指年滿16周歲,由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集中統一安排學期性頂崗實習的學生,可以參加工傷保險。
辦理參保所需材料
1.非全日制、多重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1)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
(2)參保花名冊
2.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
(1)與超齡就業人員簽訂的用工協議
(2)《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承諾書》
(3)參保花名冊
(4)入職體檢(職業病篩查)情況、未辦理退休手續證明等證明事項采用告知承諾制。
3.實習生:
(1)三方實習協議
(2)《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承諾書》
(3)參保花名冊
(4)入職體檢(職業病篩查)情況、在校學生就讀證明等證明事項采用告知承諾制
注:非全日制人員、多重勞動關系人員、超齡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參與單位正常結算,以自然月為結算期 ,次月由稅務部門征收;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參與單位正常結算,以實習協議期為結算期 ,次月由稅務部門一次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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