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5周歲及以上參保居民增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高齡人員待遇補貼
(朱明權)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高齡領取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不斷增強參保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根據徐州市《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從2020年1月1日起,新沂市給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5周歲以上的人員適當待遇傾斜,提高養老待遇標準。對65至80周歲在原基礎養老金標準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80周歲以上的在原基礎養老金標準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4月份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高齡人員補貼待遇已經全部發放到位,共惠及待遇領取人員11.55萬。
另外對于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居民,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增發1%。到2022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幅度調增。同時,還將逐步建立健全與居民收入、物價水平、財政能力等因素相關聯的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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